新修订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

2026-02-02 09:00:00 点击数:1448

新修订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 


       1月25日,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,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已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,自3月1日起施行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共8章70条,主要针对不可移动文物、考古发掘、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、研究与利用、保障与监督等作出相关规定。此次修订施行,标志着山东省文物保护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,对提高全省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

开放时间:

 

周一:全天闭馆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周二至周日:9:00-17:00(16:00停止入馆)

*如有需要临时闭馆,届时将告示公众。

交通信息:

 

公交线路:

西门-滨州105路公交:滨州市博物馆站下车即可到达。

北门-滨州106路公交:滨州市图书馆站下车即可到达。

预约电话:0543-3215689

地       址: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780号